2020-11-10

宁夏红十字会备灾救灾库管理制度
作者: 来源:宁夏红十字会

  按照《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的工作条例》、《宁夏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应急预案》等有关文件规定,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。

  一、按照宁夏红十字会有关规定,对接受和发放的备灾救灾物资,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,安全妥善保管。

  二、备灾库由专库由专人负责管理,必须有两人以上才能办理物资出入库手续。

  三、入库物品经清点分类后,由仓库管理人员建立分类明细账目和物资发放明细账。

  四、物品出库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,由仓库管理人员和物品领用人员填写《救灾物资发放表》,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,做到入库有凭单,出库有“下拨救灾物资计划”。

  五、救灾物品的保管要达到井然有序,做到不破损,不丢失,不腐烂,不失效。

  六、严禁转移、挪用、贪污救灾物资,违者依法严肃处理。

  七、库内物品不得外借,要经常检查库存物资情况,库房要保持清洁卫生,做到账目清楚,账物相符。

  八、仓库管理人员要做好库存物资的防火、防水、防盗、防虫工作。

  九、管理人员要经常做好各类物资的核查工作,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,并做到账、物、出入库手续三者一致。

  十、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库房,严禁烟火和易燃、易爆品入库。